卖方:
1.《房地产权证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原件及复印件
2.《房地产权共有(用)证》或《房屋共有权证》原件和共有人数
3.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军官证、护照等其它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
注:a 现持身份证需与《房地产权证》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相一致,否则需提供相关证明。
b 外籍人士持有的外文身份证或护照,需提供侨联或公证处的翻译文件。
4.结婚证或婚姻证明、户口薄 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人士需提供未婚证明(拿户口薄到民政局办理)
5.房屋查阅证明 原件(拿房产证到我局1楼档案室办理)
6.房地产估价答复书 原件(拿房产证到评估公司办理)买方为个人:
身份证或军官证、护照等其它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
注:若该房屋为2人或以上共同共有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若买方为未满18周岁人士,需提供公证处办理的监护人公证书,由监护人代办手续
办理银行按揭还需提供:
1.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人士需提供未婚证明(拿户口薄到民政局办理)
2.户口薄 原件及复印件
买方为单位:
1.营业执照 原件及复印件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
3.委托书 原件 (法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,需由法人亲自签署委托书,并加盖公章,由受托人办理有关手续。)
4.受托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
附注:以上是个人二手交易中,普通商品房所需向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,不详尽事宜,以工作人员收件时的要求为准。